关于覃玲玲同志任职的通知(校党干字〔2025〕40 号)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2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覃玲玲同志任湖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楚才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5年 12月 15 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5年 12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