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航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校党干字〔2024〕21号)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3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汪航行同志任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刘杰同志任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4513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