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秀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校党干字〔2024〕19号)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9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如下:

叶秀娟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委员、书记;

叶云同志任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党委委员;

谈玉婷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潘锋、尹朝阳、余日季同志任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期四年,其中新提任干部试用期一年。原湖北大学艺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一律免去,职务任免时间从2024426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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