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对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校党干字〔2023〕1号)有关规定,学校党委对2021年10月—2022年1月期间经组织选拔新提任、且已满一年试用期的7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在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考核组个别谈话、征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决定:
余意峰、柴红玲、张梦婵、江岚、刘念、李勃然等6位同志试用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