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爱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校党干字〔2022〕28号)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邹爱华同志任湖北大学法学院院长;

张春合同志任湖北大学体育学院院长、党委委员;

张冬卉同志任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王瑞龙同志任湖北大学物理学院副院长;

万美琳同志任湖北大学微电子学院副院长;

何鹏同志任湖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院长;

李爱涛同志任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杨勇同志任湖北大学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职副主任。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10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