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丽娅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编辑: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赵丽娅同志任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