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编辑: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湖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湖北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职务不再由校领导兼任。肖德同志任湖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免去其湖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职务;王浩同志任湖北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免去其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杨世雄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免去其湖北大学正处级组织员、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饶胜凯同志任湖北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免去其中共湖北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书记职务;

张齐达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湖北大学医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湖北大学医改办主任职务;

曾祥英同志任湖北大学医改办主任(兼);

王春喜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副院长,免去其中共湖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石光红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湖北大学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湖北大学法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陈文超同志任湖北大学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副院长、中共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胡军同志的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职务。

以上职务任免时间从2018年12月21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